山东龙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胜利油田龙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
山东龙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胜利油田龙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
2025-10-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凝聚实干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2025年10月21日至22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泰安市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
此次培训采用部门联合培训的形式,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共同主办,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对各市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140余人进行了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同志,泰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损害赔偿指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季林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崔勇,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刘艳,省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沈浩松等5位专家,分别围绕《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鉴定评估意见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专题授课,并就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例、“以赔促改”案例进行了现场教学。通过培训,切实解决了实践中关于办案主体、启动标准、线索筛查、鉴定评估、办案规范、替代修复等方面的疑难困惑,极大激发了相关人员深化制度创新、加强案件办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有效凝聚了各相关部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工作合力。
参训学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此次培训,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收获颇丰。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山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培训期间,青岛、泰安、日照、德州4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进行了交流分享。